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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0認證 深圳ISO14000認證 深圳ISO14000認證公司。博慧達咨詢機構從初始環境評價到法律法規的識別、環境治理都由我公司高級咨詢師全盤指導。
ISO14001是組織規劃、實施、檢查、評審環境管理運作系統的規范性標準,該系統包含五大部分,17個要素。五大部分內容概括如下:
???? 五大部分是指:
???? ①環境方針
???? ②規劃
???? ③實施與運行
???? ④檢查與糾正措施
???? ⑤管理評審
???? 這五個基本部分包含了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過程和建立后有計劃地評審及持續改進的循環,以保證組織內部環境管理體系的不斷完善和提高。
???? 17個要素是指:
???? 1、環境方針
???? 2、環境因素
???? 3、法律與其他要求
???? 4、目標和指標
???? 5、環境管理方案
???? 6、機構和職責
???? 7、培訓、意識與能力
???? 8、信息交流
???? 9、環境管理體系文件
???? 10、文件管理
???? 11、運行控制
???? 12、應急準備和響應
???? 13、監測
???? 14、不符合、糾正與措施
???? 15、記錄
???? 16、環境管理體系審核
???? 17、管理評審
建筑業ISO三標認證現在變成四體系了,即ISO9001/504530/ISO14001/OHSAS18000。那么建筑企業投標的時候通常要求有這幾項認證需求。那么建筑企業如何應對認證機構審核組的驗收?
一、年檢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和代碼證副本;
二、生產許可證;
三、資質證明;
四、注冊地環保局出具的守法證明;
五、注冊地安監局出具的生產守法證明;
六、特殊工種須在當地疾控中心出具體檢證明,如電焊工必須要有肺部的證明。每個工種必須要有三人。
七、項目經理資質證明;
八、“五大員”;
九、特殊工種的上崗證,帶T字頭。如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工等;
十、竣工工程的全套資料;
十一、如果有分包的,必須出具分包方的相關資質、與分包方簽定的生產協議、分包合同、設備的租賃協議、特種設備須有當地質特檢所出具的檢定證明;
十二、測量器具的檢定證明;
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組織者和承擔者,擔負著開發過程的組織、指揮、協調
與控制的職能。房地產開發是指取得土地使用權并在其上改造、生產和建設的過程,它的根本原料是
土地,它的產品是不動產(包括土地和建筑物)。經營是指在開發的全過程中運籌資金、開辟市場、
組織指揮生產、進行銷售和服務的經濟活動。從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職員組成、業務特點看,這類企業
是間接的生產指揮者,是向顧客提供房地產產品和服務的經營者,而不是實物產品的生產者。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處理好企業與外部的關系,包括企業與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顧客之間的
關系,企業絕大多數職員從事的工作也是處理和協調這種關系。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對外經營活動是通過內部管理來實現的。圍繞經營活動所進行的計劃、指揮、
協調、監督和檢查等工作就是ISO9000族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所指的對象。因此,房地產開發企
業的貫標認證應側重于經營質量和服務質量,而非針對實物產品——房產品的質量。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內部行為和活動過程
ISO9000認證的重點是房產品質量,也是企業管理和貫標認證的終目標。從表面看,房地
產開發企業派出的專門人員或委托工程監理公司到施工現場進行質量監督,對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工
藝工序進行的確認和改進,對直接影響房產品實體質量的人、機、料、法、環五大因素進行的監督管
理,對產品的過程質量進行的檢查(隱蔽工程檢查、中間驗收等),對終產品進行的多道驗收(竣
工驗收、交付驗收和綜合驗收等),似乎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了實物產品的生產,并對自己經營的
房產品實體質量進行了直接調控。其實,即使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施工現場查出了質量批漏,改進了施
工工藝,提高了房產品實物質量,也不意味著這種現場監督檢查是房產品質量提高的決定因素,房產
品實物質量的形成過程也不會成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內部過程或與分承包方的共同生產過程。
不論是過程控制、檢驗和試驗、不合格品控制、糾正和措施要素,都是針對企業的內部過程
和活動。房地產開發企業與施工承包方及顧客的聯系主要通過合同的形式實現:通過采購合同完成與
承包方之間的產品交付、資金支付、信息聯系和反饋;通過銷售合同完成與顧客之間的產品交付、資
金支付、信息聯系和反饋等。因此,房產品實物質量的形成過程是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過程之外完
成的,不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貫標認證的重點,其重點是內部行為和活動過程。
企業監督管理行為屬于采購的范疇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分承包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規定,分承包方有要求發包方進行隱蔽工程質量
驗收檢查的權利,也賦予了發包方有隨時檢查分承包方作業質量和進度的權利。同時,合同也規定了
分承包有完成施工作業、交付房產品的義務,發包方有向分承包方支付酬金的義務。所以,合同的執
行過程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講是一種采購過程。
ISO 9000族標準規定了采購要素,其中有采購驗證的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施工現場的監督檢
查就屬于這種采購驗證的行為,只不過因為建筑的產品特性不同于一般產品,這種采購驗證過程相對
復雜、特殊和重要。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有隱蔽工程的驗收、中間的工程檢驗和竣工驗收等都是對采
購產品質量的確認和驗證行為,與一般普通產品的進貨檢驗和采購驗證的性質相同。
房地產ISO9000認證應將其所從事的施工過程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歸入采購控制要素。
根據監理合同完成對監理方所提供服務的采購
開發商聘請監理公司來履行對房屋質量的控制是一種趨勢。監理方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監理委
托合同,規定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酬金,由監理方代表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施工監理任務。
監理委托合同也屬于采購的范疇。施工承包合同采購的是包括承包方服務在內的實物房產品,監
理委托合同采購的是一種由監理方提供的服務。因此,應通過委托合同,把本屬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
采購及采購驗證工作轉化為企業的外部過程。同樣,施工合同中規定的應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的對
房產品的采購驗證責任,絕大部分也可以通過委托合同由監理方承擔。所以,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貫標
認證中應該謹慎而正確地處理好對監理方所提供服務的采購控制。
提高開發經營的服務質量
房地產開發企業是經營企業而非生產企業,雖然提供的是質量要求高的房產品,但改變不了經營
服務的根本性質。就像施工承包和監理委托一樣,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通過一系列合同間接完成工作
過程,如地質勘測委托、工程設計委托、形象策劃委托、市場調查委托、動遷和征地委托、銷售和物
業管理委托等。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和分工的日益專業化,許多過程都將越來越多地通過委托專業
機構來完成。房地產ISO9000認證應越來越側重于對合同的管理,通過對企業履行合同過程的質量的
控制,達到間接控制實物產品質量的終目的,更好地為顧客服務。
1. 由于外包是由外部組織完成的,對外包組織的控制相對于組織內部,較為困難。這些控制包括資源保障(包括設備、人力資源、信息等)、過程策劃、過程控制、監視和測量、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等。
2. 外包方作為一種資源,受限于地理區域或其它原因,有時是稀缺的,如電鍍廠。一個區域可能僅存在一家電鍍廠,產品需要電鍍只能選擇這一家,電鍍廠就缺乏動力來迎合組織提出的管理或協作要求。組織很難通過自身努力來改善這些現狀。
3. 外包的過程、產品和服務雖然對組織很重要,但外包費用不高,無法引起外包方的重視。如快遞一臺儀器,雖然運輸過程中的產品防護非常重要,但由于快遞費用有限,承運方對產品防護的要求僅能按其快遞規范來執行,企業很難對承運方施加足夠的控制。這一現象在中小企業當中更為明顯。
4. 現代經濟是分工和協作的經濟,一個組織的外包活動通常非常多。認證審核組在有限的工作時間內對挑出的重要外程中進行檢查,通常只能查個皮毛,僅對控制的形式和結果作評價,對有效性和適宜性無法深入檢查。
5. 外包的運作和控制有時分布在采購部門之外,在其它部門檢查時容易忽視對外包的審核。
6. 認證準則中關于外包的要求描述的很抽象,審核組很難作出外程控制是否適宜、有效的結論。
四)常見的外包形式和控制方法。
1)常見的外程及存在形式:
過程外包:設計外包、生產外包、工序(加工)外包、運輸外包、售后外包等;
職能外包:培訓外包、食堂管理外包、計量管理外包、設備維保外包、廠區物業外包等;
2)外包活動控制的方法及分析:
A)控制外包方整個管理體系的控制,參與外包方管理體系的策劃和監視,如PPAP。
相關概念:
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 生產件批準程序,即生產件認可過程要求按照事先批準的程序生產制造出的樣件用于驗證生產能力。
需要提交的保證材料主要有生產件尺寸檢驗報告外觀檢驗報告功能檢驗報告 材料檢驗報告;還包括零件控制方法和供應商控制方法;
主要是制造型企業要求供應商在提交產品時做PPAP文件及首件,只有當ppap文件全部合格后才能提交;當工程變更后還須提交報告。
B)組織二方審核。以組織的名義對其供方實施現場審核并出具審核結論,審核準則由組織策劃決定。外包方需對審核出具的不符合實施整改,并獲得組織的認可。審核組可以由組織直接派出,也可以外聘審核員或外包。
C)體系或產品要求通過第三方認證或檢測。要求外包方在承包前需獲得指定或不指定認證機構的第三方管理體系認證,或要求外包方的產品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委托試驗或產品認證,如RoHS認證。
D)合同,質量保證和附加義務約定。一般情況下,組織均會與外包方簽訂有法律約束力的經濟合同。通過合同來約束外包方的責任和義務。關鍵是看這些合同的條款,是否能保護組織的預期和利益。如果僅僅是外包方的格式合同,通常不能滿足體系有效性的要求。
E)駐廠監造/質檢/工程師。在外程非常重要,而外包方沒有能力保證績效時,可采用這種比較實用的措施。組織派出的人員,在現場參與策劃,批準工藝,參與監視和測量等等,能有力保證外包方的外程滿足預期的要求。
F)供應商調查、評價和業績監視。外包方在承接外包業務之前,需要獲得組織的認可。這個認可活動包括外包方的資質能力調查和評價、產品試制或試用,以及持續的外包績效監視等。必要時,由組織委派審查組對外包方現場實施審查或(專業的、系統的、獨立的)二方審核。這些是質量管理體系標準所要求的。環境管理體系則要求組織考慮將外包方的環境義務列入評價準則之中,對確保對外包方實施足夠的影響。
G)檢驗和驗證。無論是外包還是采購,檢驗和驗證是有保證力的手段。檢驗需要投入檢驗所需資源,涉及管理成本,是組織考慮采用檢驗還是驗證的主要因素。
五)認證審核應考慮的風險和有效性評價準則。
認證機構對申請組織實施認證審核并且頒發認證,是一種信用擔保行為。認證機構根據經營環境和自身定位,以及相關方的期望和要求,制定認證評定的準則,對申請組織質量和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符合性和有效性實施審核和評價,終作出認證決定。也就是說,對于不同的認證機構,不同的申請組織,會有不同的認證評定準則。而不能僅僅是符合法定要求。
評價外包的風險和外包控制的有效性,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外包的產品、服務和過程,對組織質量和環境管理體系的影響有多大。
A)如果外包涉及相關方的強制性要求,如法律法規、與組織的顧客簽訂的合同等,當外包控制失效,就會涉及違法違規或違反合同等惡性事故發生。某些外包的產品、服務和過程涉及性要求,比如說危化品運輸,一旦失控,會造成對相關方(包括認證機構)帶來很大的風險。
上述這些外包如果失控,應該成為認證評定的否決項。
B)有些外程雖然不涉及強制性要求,但對其公開申明的方針目標有較大的影響,或無法履行對相關方(如顧客)的承諾,或顯著影響組織的體系運行(如因外包方未按時交付而導致停產)。這些外包失控產生的風險,主要是會對相關方(顧客、員工、股東、社會等)的利益造成侵害。審核組應在現場評價其風險等級,并出具不符合報告或觀察項。
C)實踐中,有很多外包對管理體系的影響比較小。組織沒有識別或沒有實施嚴格的管理,并不會對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帶來比較大的影響。審核時應抓大放小,或僅與受審核方作適當的交流。
2)外包控制方法的選擇。前文已經描述了外包的幾種常見的控制方法。實踐中,組織常常是根據需要綜合利用其中方法。每一種方法,對外包控制均有一定的效果(收益),但同時也均需投入一定的資源(成本)。將收益與成本相比較,就是效率。
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認為外包的控制方法或控制效果未達到認證要求:
A)不符合GB/T19001-2016《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和GB/T24001-2016《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二個標準關于外包控制的條款要求;
B)外包的控制程度無法保證產品(和服務)的質量符合規定的要求,如產品的質量特性無法得到驗證,無法向相關方證明外包質量受控;
C)外包的實際控制效果影響了與相關方簽訂的合同(如銷售訂單或與社區簽訂的環保約定)的履行,如交付時間;
D)外包產生的經濟損失和運營風險,使組織無法保證具備穩定地履行與相關方簽訂合同的能力;
E)外包的控制效果無法保證組織各層次目標指標的實現。
綜上所述,認證審核組應在組織選擇外包控制方法所考慮的效率,和認證風險之間取得一個適當的平衡。既不能片面強調組織的資源能力或經濟效益,也不能妄顧認證機構的認證風險。